论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出处
《天津法学》
1999年第3期19-20,共2页
Tianjin Legal Science
-
1大连市采取三项举措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J].中国司法,2013(8):96-96.
-
2房文翠.浅析法律援助[J].经济与法,1999(1):13-14. 被引量:2
-
3王福华,原永红.论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J].山东法学,1999,14(2):53-56. 被引量:5
-
4陆承剑,华怀良.武汉“告状”公司: 先打官司 后付钱[J].民主与法制,2004(9):22-25.
-
5姜学琳,苏振良.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和形式之问题探讨[J].中国司法,2007(4):84-86. 被引量:4
-
6陈玉忠,郭奇.关于确立公诉案件被害人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对象的建议[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4):7-9. 被引量:4
-
7熊志勇.发达国家援助非洲的方式——以坦桑尼亚为例[J].西亚非洲,2003(1):19-22. 被引量:3
-
8刘建华.老人当自立[J].今日科苑,1999,0(2):20-20.
-
9法律圆桌[J].开心(老年),2011(3):74-74.
-
10徐文,张建民.论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J].克山师专学报,2000,19(2):4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