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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执法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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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放心肉"工程十分重视,先后下发一系列关于生猪屠宰检疫的文件。1995年下发国办10号文件《关于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下发40号文件《关于生猪屠宰检疫管理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7月3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近几年来,山西省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全省人民吃上"放心肉"和全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交易活动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暴露出了许多问题,而且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执法主体权力,部门各自为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1999年第S1期10-10,共1页 China Animal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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