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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险赔偿纠纷看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完善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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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易主交易量的上升,与此相关的保险赔偿纠纷也屡见不鲜,保险人在忙于应付官司的同时,是否也应从自身,包括对保险条款的完善方面寻找一些解决问题的途径呢?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第二十七条规定:“
作者 李越
出处 《甘肃金融》 1999年第5期30-34,共2页 Gansu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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