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标准GB7570-1987规定,毛制品(纤维、毛条、纱线、织物等)中含酸量的测定,采用0.5%吡啶水溶液提取羊毛中的酸,以酚酞为指示剂,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被提取的酸量。国家标准GB7569-1987规定,毛制品(纤维、毛条、纱线、织物等)中含碱量的测定,采用1%(W/V)的硼酸水溶液提取羊毛中的碱,以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液为指示剂,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被提取的碱量。以上两个标准均不适于提取液含染料影响滴定终点的试样分析。
出处
《中国纤检》
1999年第2期25-25,共1页
China Fiber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