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发[1999]2号 1999年1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的重大措施,对开拓农村市场、解决农民生活用能。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9年第6期13-1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