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卢湾区检察院制定接受人大监督的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卢湾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规定等一整套工作制度,把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每年度的常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进一步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保证公正司法。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机制,注重做好平时检察工作的专题报告。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1999年第12期36-36,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