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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法律为何称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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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33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有14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称为"条例"。它们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挽留条例(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1981年)。
出处 《新疆人大》 1999年第2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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