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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限期回复媒体批评重庆市政府为了及时处理报刊媒体反映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日前正式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报摘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由刚成立不久的督察处负责将重庆市内主要媒介每天刊登的该市重大问题及建设性意见和有价值的建议,以《报刊摘要与处理》的形式报重庆市领导阅示。对报刊媒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重庆市府办公厅督察处电话交有关单位办理,并回复督察处;对重庆市府领导作出批示的报摘,承办单位必须在限期内书面回复。(摘自《法制日报》)
出处 《新疆人大》 1999年第3期34-34,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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