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昌吉州人大加强《水法》实施情况监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最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奇台县、阜康市、昌吉市、玛纳斯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四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水法》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村镇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在玛纳斯县检查期间,检查组专门走访了用水户——石河子红山嘴水力发电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还听取了州水利局关于昌吉州水政水资源工作情况的汇报. 《水法》于1988年9月1日颁布实施至今,已经整整10年多了.10年来。
作者 闫绿松
出处 《新疆人大》 1999年第5期12-1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