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培养新世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公民,我委于1997年下半年启动“青少年义务社会服务制”试点工作。两年来,我市在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和实验的同时,在试行青少年义务社会服务制工作方面进行了认真地探索。实践证明,此项制度有助于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1999年第9期36-37,共2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