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办发〔1999〕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计委《关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进展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抓紧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工作。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27期1164-1168,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