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贸易(商业)、公安厅(局):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各级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屠宰行政管理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场"放心肉"供应明显增加。但是近期以来,各地私屠滥宰事件又有增加,一些违法人员暴力抗拒、阻碍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发生,甚至出现有组织围攻殴打执法人员。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24期1055-1056,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