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证国家公用通信网的安全、畅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走私,进一步严格移动电话手持机进网管理,特此通告如下: 一、从1999年1月1日起,国内外生产厂家生产且申请进网的移动电话手机,信息产业部将依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按型号审批并核发新的进网许可证、进网标志。 1999年2月1日启用新进网标志后,原旧进网标志一律废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4期114-115,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