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信设备的进网管理,保证电信网的安全畅通,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电信设备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或光,发送、接收或传送语音、文字、数据、图象或其它任何性质信息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第三条信息产业部对接入公用和专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4期116-121,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