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问题,粮据199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的要求,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经贸委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25期1080-1086,1079,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