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莒县财政局从1998年开始每年拿出社保资金160万元,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建立了三道保障线,为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通过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的下岗职工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县财政部门按照所需资金由财政、企业、社会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对财政承担的部分每年列入预算盘子;对社会筹集部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1%进行捐助,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到今年4月份,已发放保障金42万元,有210人按月领取179元的保障金。下岗职工享受此保障政策满3年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出处
《中国财政》
1999年第7期59-59,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