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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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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招标》周刊社关木律师:我们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新成立对有些问题不太清楚。现向您咨询: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直接管理职务的,是否应按其董事(长)和高级雇员双重身份所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山东严民1999年5月6日严民读者:您好!对您所提的问题,应给予肯定的回答。的确,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的,应以其董事(长)和高级雇员的两种身份所得的董事长(分红)
作者 关木
出处 《中国招标》 1999年第25期19-19,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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