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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卫生部发出通知 对进口医疗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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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口特定产品进行国际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特定产品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军队进口医疗设备采购管理,逐步加大军队集团筹措力度,总后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从1999年起对部分进口医疗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通知规定如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对43种特定进口机电设备实行国际招标采购,其中包括×线诊断设备、超声诊断仪、牙科治疗设备、直线加速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ECT)等五种医疗设备。凡属招标范围内的进口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未经统一招标,各医疗单位一律不得采购。
出处 《中国招标》 1999年第15期6-6,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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