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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轻视“农机监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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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国家对执法人员的要求逐步提高,有执法任务的部门者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执法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制定了特定标准。作为特定标准的标志,相关部门都对其审核和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执法证"。就目前农机监理人员来说不仅拥有本系统颁发的"农机监理证",而且还可拥有当地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作者 喻可昌
出处 《湖北农机化》 1999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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