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当前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应解决的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公、检两家办案难问量。现行《刑诉法》对贪污贿赂、职务侵占、商业受贿罪按主体不同明确了管辖机关,但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是多元化成份,特殊主体涉嫌犯罪往往牵连一般主体成份,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与非国家人员勾结、联手,这样在查办这类案件时往往需要公安机关同时立案,才能使案件得以深入,否则检察机关对一般主体束手无策。另外。
作者 杨延彬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5期18-18,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