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级市(市管县)一体化反贪局,是指以地级市检察院的反贪局为轴心,把所辖的各县(区)、市的反贪局归口成立一个松散型的联合体,在本地区内统一指挥、协调贪贿案件的查处工作。在不改变检察机关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的情况下,一体化反贪局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操作规则如下: (一)在市(地)级检察院成立反贪局(即现在的反贪局),各县(区)检察院成立分局,冠名为x x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x x分局”。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6期24-25,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