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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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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先,要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本身就具有弘大的震慑作用,客观上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现阶段,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存在着不力的问题:一是在某些地方存在着“禁区”;二是在刑诉法之外设置的程序过多、过严;三是反贪污贿赂多途管理,司法研究较高,经费不足且无保障。此类问题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理顺,否则就会生成有力使不上或后劲不足,导致打击不力。
作者 周楚斌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6期31-31,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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