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捕理由,应当用简洁的文字,工整清晰地填写在《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上,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不捕的20种情形,不捕理由应规范表述如下: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为: (1)犯罪嫌疑人x x x实施x x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嫌疑人x x x所犯x x罪,已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犯罪嫌疑人x x x所犯x x罪,已经x x x特赦令免除处罚。 (4)犯罪嫌疑人x x x所犯x x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x x x条之规定,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6期41-41,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