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认真阅卷.完善证据 首先,公诉人要认真审查卷宗,“吃透”案情。 其次,在吃透案情基础上,进行完善并固定证据。对于证据充足的,只要口供与其它证据协调一致,就可以固定。对于直接证据比较少的案件,就必须认真复核每一个证据,每一个疑点,尽量索取间接证据,并将各被告人口供互相印证并加以固定。最后,将各被告人口供与其它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如达不到这一要求,则应把好两次退查关。补查内容以完善、固定证据为标准。如侦查机关以无法查清为由草草移送上来,则予以拒收。另外,还可充分利用视听资料来固定证据。视听资料具有直观、真实、形象的特征,具有其它证据没有的特点,可以有效地制服被告人翻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6期44-44,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