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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时应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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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整个刑事诉讼的任何环节都可以实施监督。但人民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能是否要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没有作一般性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各个具体的监督行为规范中,但这并不能否认,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时的举证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作者
程宗璋
机构地区
北京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中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2期33-33,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关键词
检察院
法律监督
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
侦查活动
行为规范
违法行为
监督职能
法律保护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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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久立.
论加强媒体对司法监督的意义和途径[J]
.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8(3):17-19.
被引量:1
中国检察官
1999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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