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做好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城镇贫困居民、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加强企业工资管理及有关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亚从1999年7月1日起,将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0%。提高后的一类标准每人每月230元,二类标准每人每月205元,三类标准每人每月180元,四类标准每人每月155元。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9年第18期27-28,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