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为民减负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寿光市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积极审理减负案件,慎重办理非诉行政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为民减轻负担,深受群众欢迎。设立减负法庭,把为民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可以说是这个市人民法院的一个创举。1997年4月,该院就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法庭,一年多时间,审理了45起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古城乡刘官村24户农民因本村村委超收修路集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采用审判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作者 仉新平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9年第3期42-4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