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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去向不清的贪贿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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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赃款去向不清的贪贿案件的具体表现:一是赃款与公款混放,支出界限不清;二是犯罪嫌疑人对赃款去向交待的不清,可能因作案时间较长、次数频多、犯罪嫌疑人记忆、复述能力限制等,想交待就是交待不清;三是犯罪嫌疑人故意作虚假的交待,怕交待了影响业务关系、得罪上级领导、连累他人。
作者 孙凤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4期19-1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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