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注意正确使用扣押物品清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首先,目前不正确使用扣押物品清单的表现主要有四:一是填写扣押清单不规范;二是不进行必要的登记手续;三是“扣了事”,没有最终处理结果;四是将扣押物品清单当作罚没决定书使用。 其次,办案中要正确使用扣押物品清单主要应做到三点:一要填写完整规范。在使用扣押物品清单时,对所有项目的填写都要力求全面准确。一般情况下,案件承办人不能作为扣押物品清单的见证人。
作者 薛正俭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4期28-28,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