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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保外就医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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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原因 (一)从决定的主体方面看,对罪犯保外就医的决定机关有法院、公安机关、监狱三家各自独立,而负责监督的只有检察机关一家,常常是顾此失彼,况且检察机关是事后监督,只要是决定机关稍作手脚就可避开监督。这样就给个别素质较差的执法人员提供了“活动”的余地。(二)从决定程度方面看,《刑诉法》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作者 赵春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3期33-33,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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