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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反贫局长周正祥阻挠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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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11月13日,湖北省郧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作出决定,撤销阻挠人大监督的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周正祥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群众举报,郧县反贪局干部、检察院检察员熊伟有收受当事人钱财的行为。7月8日,在该县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9年第5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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