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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应重视和发挥检委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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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先,要正确认识检委会的性质。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法定组织形式,是人民检察院讨论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和检察业务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它的设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其次,要切实搞好检委会的制度建设。一要制定议事提请程序规定。有关业务部门按议事范围,拟报检委会讨论的问题和案件,须填写《提请检委会审议事项审批表》或《提请检委会审议案件审批表》。
作者 于大海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1期11-11,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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