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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人员出庭发表抗诉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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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发表抗诉意见要客观公正。检察人员出庭支持抗诉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不是申诉人的代言人,应注意防止受某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意志的约束,真正做到忠实于事实和法律。 第二,抗诉意见不应受抗诉书的约束。出庭检察人员应根据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的情况。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1期36-36,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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