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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好不起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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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要明确审查不起诉案件的两条原则。 一是对于界于可诉与可不诉之间的案件,一律起诉的原则。这主要是指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可上可下的相对不诉案件,本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宗旨,只要达到起诉条件的,坚决起诉,由法院判决。二是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先退查,退查两次仍无法查清的,案件侦查部门作撤案处理的原则。
作者 涂淑伟
出处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1期49-4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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