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舍先生写文章并不慢,可是,也不快,架不住一生勤奋,成了多产作家。不停笔,慢慢写,雷打不动,终年劳作,精雕细刻,铁杵成针,滴水穿石,这是老舍先生的写作特点。年轻的时候,他一天能写两千字。当时一部长篇小说大约十五万字。暑期里可以天天写,一天两千字,七十天左右便可完成。写顺了手,写入了迷,还可以提前二十来天。不过,大热的天,挥汗如雨,手臂之下垫着手巾,防止汗透纸背,倒颇有几分“玩命”的架式。时间的分配大致是这样:早早的起来,打拳,吃早饭,七点钟就坐下来写,写到九点,得两千字。九点以后,天已大热,被迫停笔休息。脑子可是不能停,为第二天的两千字琢磨着,终日完全生活在自己小说的创作之中。这种习惯差不多维持了一辈子,当了职业作家之后,也基本上如此。脑子不停地转,身子做什么呢?他有他的办法和习惯。一是玩骨牌,一个人玩。骨牌这种东西现在几乎失传了,外表很像麻将牌,但和麻将有三点不同:一是张数不同。
出处
《北京观察》
1999年第1期22-24,共3页
Beijing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