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教养期限的几点思考
出处
《人民公安》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3期42-43,共2页
People's Police
-
1陈泽宪.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J].环球法律评论,2003,25(4):397-402. 被引量:2
-
2郑敏.完善劳动教养制度有关问题的思考[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3):23-25.
-
3衣永才,王毓忠,张彤.对劳动教养期限的几点思考[J].公安研究,1999(6):62-64.
-
4陆伟香,朱志祥.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4,16(4):62-64.
-
5吴纪平.时间面前应人人平等[J].人民检察,2006(09X):59-60.
-
6林小春.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J].法学研究,1997,19(5):115-118. 被引量:2
-
7公安部关于被收容遣送的时间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问题的批复[J].司法业务文选,2001,0(24):46-46.
-
8谢铭.唐慧被劳教的上访妈妈[J].南方人物周刊,2012(28):50-51. 被引量:3
-
9薛东生.劳动教养不属《行政处罚法》调整范围[J].人民公安,1996(12):35-35.
-
10时评[J].中国律师,2012(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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