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整个社会生活发生剧烈变化。测谎器就是科学技术在司法领域中应用的成果之一。八十年代初期,测谎技术开始引进我国,其后在我国侦查实践中逐渐得到使用。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司法理论界对这一问题关注甚少。笔者拟就测谎器的基本原理,测谎结果的证据性质以及法院采纳测谎证据的条件作一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一、测谎器的基本原理早在本世纪初,人们就开始大胆构想:是否可以通过心理测量的方法探求出涉嫌犯罪的人在说谎。于是,测谎器在需求动机的驱动下应运而生。
出处
《研究生法学》
1999年第4期66-70,共5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