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协商精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指的是个人修养;而我以为在人际关系中最需要的一种精神,乃是:协商精神。人们说,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靠的是法律和道德两大支柱。法律解决,强调公正,而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必要的调解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调解,就是协商精神的运用。恕我迂阔,从词源说,“解”与“结”对,“冤仇宜解不宜结”也;调是协商,“声律相协而八音生”,由纷乱而归和谐也。
作者 邵燕祥
出处 《北京观察》 1999年第8期48-48,共1页 Beijing Observ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