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编中学文言文课文的注释有着少许疏漏和失误,是需要加以补正的;还有一些原注并无大的错讹,但似乎未能尽善尽美,是可以进行补充的。如:“或”即“常常”、“往往”;“必以情”,即“必以诚”;“用”当解作“因为”、“由于”;“执辔”,即“拉着马缰绳”;“弗之怠”,即“不懈怠;之,结构助词,无实义”;“清角吹寒”当释为“凄清的号角吹来寒意”;“中庶子”,即“君王的家臣”;“封”,即“筑土为坛以祭天”;“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表达了作者对“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情怀,并非叹老嗟卑的牢骚;“夺”当释为“改变”;“与”,即“赞成。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114-120,共7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