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S1期15-16,47,共3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
1邹柱.国家继承的法理分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4(S2):78-82. 被引量:1
-
2王钧华.浅论国家独立后的国际法问题[J].青年与社会(中),2014(1):154-154.
-
3于淼.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J].东方企业文化,2011,0(7X):238-238. 被引量:2
-
4韩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现状与完善[J].学习月刊,2013(10):16-17.
-
5李霞.对于国家继承背景下对条约保留的处理[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上),2011(6):252-252.
-
6余民才.论联合国会员国资格的继承[J].中国法学,1996(5):97-103.
-
7肖飞.维也纳关于条约的国家继承公约[J].国外法学,1980(2):75-87.
-
8M·M·博古斯拉夫斯基,B·B·齐布科夫,黄肇炯.关于国家继承的新公约[J].环球法律评论,1984,6(6):37-41.
-
9安德里.吉阿丁纳,费宗祎.政府革命变更对于在国外公有财产的效力[J].国外法学,1980(2):1-6.
-
10任虎.文化遗产的国家继承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7(2):5-17. 被引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