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湖南最大的省情是水情,最大的忧患是水患。水灾,是自然界水分异常偏多并造成财物损毁、人畜伤亡等损害后果的自然现象。包括江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内涝灾害、渍水灾害和其它水灾如江河湖库穿堤垮坝等。近几年,湖南连续发生的洪涝灾害,加重了人们对水灾问题的忧患。湖南水灾的特征表现为:其一、次数多。建国近50年来,全省有35年发生了大小不一的洪水灾害,平均每五年发生四次。其二、范围广。如1998年特大洪灾遍及全省14个地(州、市)、108个县(市、区)。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86-91,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