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交通部文件 交科教发[1998]776号——关于重新确认广西交通学校等6所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为部级重点专业点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交通厅: 我部下发的《关于批准呼和浩特交通学校等13所交通中专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为部级重点专业点的通知》(交教发[1996]72号)确定,广西交通学校、陕西省交通学校、湖南省交通学校、江苏省南京交通学校、河北省交通学校、河南省交通学校所设公路与桥梁专业为部级重点专业点,有效期2年。
出处 《交通职业教育》 1999年第1期10-1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