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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有制实现的重要形式——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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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的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报告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精辟论述,是改革理论上的一个突破,澄清了长期以来对公有制实现形式模糊不清的认识,实际上,股份制是现代企业一种很好的资本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作为公有制实现的重要形式。
作者 陈丽华
出处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Ningde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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