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建立金融风险分析的视角基点,即三种行为主体(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准经济人”的假设入手,运用博弈论思考方法,以考察人的行为为主线分析了地方政府经济诱导、政策派生,策应说服、强行于预的什锦僭越行为;国有企业以礼攻心、误导隐藏、以动制静、借助外权的僭越行为;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粗放扩张、秩规替换、邀功饰忧、情感选择的僭越行为。进而从体制环境、人文思想等层面较深刻地揭示了国有银行金融风险之综合归因,即缺少明确的金融产权规范;行政性授权参与约束乏力;参与金融交易设权寻租;非理性渗入道德约束;不良行为“回归”风险。最后指出寻求制度上的分工合作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出处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6期7-17,共11页
Journal of Shant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BJL013
关键词
国有银行
金融博弈
僭越行为
金融风险
深层原因
state bank financial gane act in excess of authority financial risk root ca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