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主权的基本内涵主权是英文sovereignty一词的意译,它起源于拉丁文Supremitas(亦称Suprema patestas),意为最高权力.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最高权力都有过论述.进人古罗马时代,最高权力的概念己经十分明确了.在公元九世纪到十六世纪的政教争执中,人们开始系统地探讨最高权力的起源、性质、归属等问题,并成为此后主权理论所探讨的几个问题领域的基础.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者让·布丹,在其《国家六论》中首次明确提出主权的概念,并做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论证,此后经历代思想家的丰富和发展,主权的内涵不断得到深化,逐渐成为国际政治领域中一个中心论题.
出处
《行政与法》
1999年第2期37-38,共2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