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4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税利分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漫长的过程。然而,现实却令人无法欣慰。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每走一步都显得那么沉重,那么艰难?是目标不明、还是措施不力?结论好象都是,也似乎都不是。经过深层次的认真思考,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它同时要求法制建设与之配套进行。
出处
《行政与法》
1999年第4期22-23,共2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