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化事业的繁荣,我国期刊百花园中盛开了一簇以宣传法制为主的刊物。不管是《公民与法》,还是《公安月刊》,不管是《警笛》,还是《长安》,人们都以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它,视它为生活中的法官、良师、挚友。不少人形象而亲切地称法制刊物是“高原刺玫瑰”、“东北老人参”、“四川红辣椒”、“北京二锅头”,意思是针砭有术,辛辣有味,醇香醉人。一位退休教师说:“人治社会离不开圣旨,法治社会离不开法律。现在干什么都讲法,法盲与犯罪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不订法制期刊,不学习法律,心中就不踏实。”
出处
《中州大学学报》
1999年第2期40-42,共3页
Journal of Zho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