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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单位财会制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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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管单位执行财政部新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现将上海地区水管单位在执行《新制度》中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一、关于水管单位的性质问题水管单位的性质,在《新制度》第三条的规定与解释中是:"水管单位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生产性事业单位","水管单位必须承担防洪、排涝等社会公益性任务,又要利用管理单位范围内的水土资源、技术和人力优势,搞好供水、发电、综合经营生产"。
作者 陶丹羽
出处 《上海水务》 1998年第S1期14-15,40,共3页 Shanghai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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