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固定资产是市属水闸资产的主要构成项目,也是水闸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94)财农字第397号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中强调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在"财务制度"中单独设立了第四章,从二十七到三十七条共十一条,详细阐述了固定资产的假定、计价、分类、清理、更新、大修、报废、转让、盘点、折旧提取等管理规定。其第三十二条用简洁的语言,明文规定水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公益服务用固定资产均应提取折旧。并同时规定了折旧率的计算。
出处
《上海水务》
1998年第S1期25-26,35,共3页
Shanghai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