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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监督权是一种严肃的责任——为《监督法》的出台助产、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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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吏。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18项法律,立法的进度是空前的。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很多。权大于法、言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虽然事例都是个别的,但是"恶例传千里","一例足以败法"。这败坏了国家的法制形象,动摇了人们对依法治国的信念。国家的各级官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指挥权、决断权、处置权、裁判权。国家公仆权力的行使。
作者 张斌生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1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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